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

纸扎戏偶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541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加费是怎么计算的?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生活经营需要,是可以与劳动者的,而劳动者同意加的,用人单位支付费给劳动者的,那么计算费时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的?下学习小编为大整理的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ng>计算费的,是工资还是实发工资ng>

  劳动者时获得加费的,用人单位要发工资的时候,获得的工资应该是实发工资而不是工资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四)劳动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约定其他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工资工资酬:

  (一)安排劳动者长工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酬;

  (三)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

  ng>加单位不给加费怎么办ng>

  如果节日期间却没有拿到加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在提出维权时,要注意收集加证据。如果拿不到加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

  第二,因支付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点费用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依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证据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仲裁时效。此外,对个别单位为加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工资现象,“红包”是单位员工工作现的肯定和褒奖,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节日期间的加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准备好加记录劳动合同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话语词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