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同人小说会不会侵犯到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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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同人小说不会侵犯到著作权

  我们都知发明创造人类进步的源泉,因此自从近现代以来,随着法律制度不断的完善,对于文化创作的保护也就越来越谨,著作权保护就是典型的子,但是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所以在相关法律当中,同人小说侵犯著作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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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同人小说是否可能构成对原著侵权需要方面问题:第一,同人小说的创作是否可能构成对原著改编权的侵权;第二,同人小说是否侵犯了原著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

  2、在同人小说是否侵犯改编权问题上,其核心在于两:一是同人小说对于原著元素的使用,是在思想的层上,还是在表达的层上;二是同人小说作为改编作品,是否与原著构成了实质性相似。东政大学教授迁曾提出,对原著单纯角色的标识性使用,一般不应当构成著作权侵权,而以角色带入原著情节情况,则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者认为这是一个非得借鉴的思路

  3、在保护作品完整权方面需要要关注同人小说是否构成了对原著的歪曲、篡改,导致原著作者的名誉受损。从创作的度上,如果同人小说在创作中使用了原著中较多的关元素,而且这些关元素(人物形象情节)的串联也与原著具有较高的一致性,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慎重创作,或者征得原著作者的同意,以规避侵权风险。同时,如果在创作中,要对原著情节人物进行较为颠覆性地改变,则需要注意这种改变不会造成对原著的歪曲、篡改,特别是不应构成对原著原著作者的名誉损害

  4、同人创作分两。第一同人创作仅仅使用了原著人物姓名、性格要素,而不涉及人物的复杂关系或者个性情节;第二同人创作不但使用了人物姓名,性格,还涉及到原著部分复杂的人物关系情节。对于第一同人作品,在著作权上难以认定存在侵权原因人物姓名和性格,前者难以构成作品,而后者属于“思想”范畴。但是,如果在营销方面不注意和原著足够分,却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者搭载他人誉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第二同人作品实际用他人作品内容并进行改编的“演绎作品”。由于同人作品对他人原著的改编往往是颠覆性的,这就意味着第二同人作品很容易侵犯原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改编权。同时,对于大使用原著情节人物关系的改编而言,早已超出合理范围,难以构成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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