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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误工费认定的规定是什么?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的认定问题一直是很有争议的一个话题,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工资服务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ng> 一、离退休人员误工费认定的规定 ng>
离退休人员误工费认定的规定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实际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其要求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的误工费应当予以支持。若是农村的可以提供足够证明的,按从事农业生产对待。
ng> 二、误工费的特点 ng>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ng>三、误工费包含的项目 ng>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ng>四、误工费计算公式 ng>
1、有固定收入的: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x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