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制安全知识演讲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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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制安全知识演讲稿5篇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有关法制安全知识演讲稿,供大家参考。

有关法制安全知识演讲稿篇1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如果正在上课时发生了地震,不要惊惶失措,更不能在教室内乱跑或争抢外出。靠近门的同学可以迅速跑到门外,中间及后排的同学可以尽快躲到课桌下,用书包护住头部;靠墙的同学要紧靠墙根,双手护住头部。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从楼梯扶手上滑下来,很可能会摔下来。在校园里飞奔的同学一旦相撞,往往会撞伤对方,还可能头破血流;栏杆上的同学也许根本没有想到爬在栏杆上可能导致终身残疾或者丧失生命……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三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有关法制安全知识演讲稿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六二班的张轶楠,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尊重生命,预防犯罪》。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前几年数据显示,发生上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星期天建筑工地玩耍,暑假下河洗澡溺水,等意外死亡的,至今历历在目。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为此,我们要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作为小学生,在上学、回家路上,我们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是否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大家想过了吗?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那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那些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的人,熟视无睹吗?

今年开学当天,我市郧西县某小学发生的“901”事件,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伤人性命。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我们小学生,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我们要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我们浪河的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有关法制安全知识演讲稿篇3

尊敬的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有法在身边,快乐每一天》!

作为一名中职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争当文明学生,争做守法公民,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也是杜绝一切违法行为的基础。

同学们,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大家的思想还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过激的事情,甚至不知不觉中逾越了法律的界限,从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尤其是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公共场所,对同学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因为有太多的人为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要尽量避开这些营业性场所,给我们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多一些宁静,而少一些嘈杂。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建议: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环节。

2、增强法制意识,加大行为管控。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明确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及约束能力。

3、胸怀宽阔,三思后行。

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不说刺激性的话语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法律的权杖捍卫校园的文明与和谐。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有关法制安全知识演讲稿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有关法制安全知识演讲稿篇5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为大家上一堂法制安全教育课。我认为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及时是当务之急,也是很有必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课,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要讲的是: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3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施害者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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