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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的爱情是一个唯美的故事,是一片最优美的小说,且看看别人的校园故事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爱情校园短文小说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口号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文章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篮球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高中时代,别人传着小条,我俩传着—个粉红色的小本。那个小本里,有我跟你交流的只言片语,有相互分享的成长故事。每天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我或者是你,总有一个人带着那个小本回宿舍,要写下这一天想跟对方讲的话。
那个时候,我酷爱收藏。你和我一起看过的电影票,你跟我—起坐过的索道双人票,你在峨眉山的瀑布前高举着右手的照片……都被我像集邮一样,——收集起来。那是我满心欢喜的爱恋。
我们去KFC吃汉堡的时候,你会把夹在中间的鸡肉拿给我吃,自己只吃面包和蔬菜。你说我太瘦了,得多吃一点,但别长得太胖,因为你不喜欢;寒冷的冬天,你拉着我的手放进你宽大的外衣口袋里,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最幸福的温度。在年少的高中岁月,我以为自己碰到了天底下所有最美的事,即便是最枯燥无味的读书时代,也因为有了这些变得有趣而生动,而这所有的好事,不过四个字:因为爱情。
可是,美好的事情,那些美好的岁月,它就是过去了。无论我能不能够面对,它都是鲜血淋漓又赤裸裸的现实。高二的那个寒假,我因为感冒出门打针,却迎面碰到和她在一起的你。我恨自己,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上街?也恨自己,为什么要有那么强的好奇心,尝试着输入密码去看你的电子邮件?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避免。
我问,她比我漂亮么?你说不是的。我说,那是她比我更爱你么?你也回答不是。最后,你说她对你挺好的,而我在你眼中是个遇到挫折也可以自己解决的人,朋友多,人缘好,我永远不会孤单,但是你骨子里跟我不是一种人,她也不是。
于是,我懂了。我乐观、坚强、朋友多,所以我就活该被欺骗活该被劈腿,是这个意思不?你记不记得,高一的暑假,有天在公交车上我跟你说,我们现在如果不是17岁,是70岁该多好,那我这一辈子都是跟你在一起的。那个时候的我,是有多么希望能跟你一夜白头,便可以跳过那些抢夺与伤害。
天旋地转,是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我每天失眠,却又要面对高中学习的压力;我恨不得你能从我眼前消失,却又在每天进入教室的那一刻不自觉地看向你的位置;我双眼红肿,憔悴不堪,却又固执地跟不相关的同学说:“裴勇俊哥哥的电视剧,真惨!”
有天晚自习的时候,我跟老师请假说回家,却拉了最好的朋友在黑夜里闲逛。走到我家楼下的那盏路灯的时候,我实在觉得太难受了,所以我就—直站在那盏路灯下,嚎啕大哭。那个时候的我,真的很丢人。我恨你的绝情决意,恨你的毫不挽留,恨你的绝尘远离。你留我一个人在黑暗里摸爬滚打,满身鲜血却去管另外一个在阳光下晒着太阳看起来有点寂寞的姑娘。
我究竟难过了多久?我已经不记得了,三年或者是五年?我终于熬到了高考,我终于不用再跟你日日见面。高考之后,我去过高山、大海旅行,我去了北京,在你隔壁的那间大学念书,后来我又去了英国。时间慢慢地过去,那些不想回头的往事,不知道在哪个日落时分豁然开朗,从此留在远方,那个忘不掉的你,在人生的一路颠簸里,最终释怀。
现在,仍然有好事的^给我传递着你的消息,他们顺便会问我:“过得好吗?”我笑,快速地敲打:“呵呵,很好!”只是,“很好”背后的生活,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我又有跌倒,我又有站起,我又会再开心,我有时也会再难过。我遇到新的人,又有了崭新的人生,又再喜欢上了一个人,又爱上了一个人,我又能感受到自己与他人的心灵相通,又再一次地感受到自己的急促与慌乱,却不再莽撞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