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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纠纷的代理词就是民事代理词,民事代理词一般都是代理人写的。不过,大多数的网络购物纠纷一般并不会直接选择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为很多的民事纠纷首选的人民法院都是被告所在地,这样对于处于网络购物当中的消费者是非常被动的,网购维权可以直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网购政策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1、首部。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3、尾部。
1、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你与淘宝店主在淘宝清单或者购买凭证上有签订协议管辖,则应依照协议规定的管辖法院行使诉权,即可以到管辖协议上约定的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管辖协议,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网络购物的买方应该在卖方的住所地,或者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你在二者之间有选择权。
对于选择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这时就需考虑你的网购中是由哪方出的邮费,如果是“包邮”,那么就相当于是卖家送货,由卖家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家,此时合同履行地为买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邮”,那就相当于由买家自己提货,由买家委托承运人去货物所在地取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卖家所在地。
《支付宝争议处理规则》也指出:“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流行趋势,在今后会出现得越来越多,纠纷也会越来越多,作为消费者一定要了解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